2022广州黄埔区人才住房第二批分配原则

地方特产2022-08-24 17:33:18佚名

2022广州黄埔区人才住房第二批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

  (一)本次房源分配按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其他人才顺序进行分配。

  (二)在满足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需求后,丰乐居公寓优先向区内一线医护人员,重点科技、工信、商贸服务企业,鱼珠片区重点企业的其他人才供应,并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佛伦斯中心则优先向区内一线医护人员以及注册地在中新广州知识城的重点科技、工信、商贸服务企业供应,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若两个房源在分配后仍有剩余,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供应,并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三)当供小于求或房源户型面积超过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时,可安排多个员工居住。

  其他规定

  (一)丰乐居公寓(萝岗至泰广场店)由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单位与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佛伦斯中心房源由广州市佛伦斯服饰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单位与广州市佛伦斯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二)具体计租日以入住通知为准,在入住通知规定期间未办理签约及缴纳租金等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结果。弃租或承租未满3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三)承租对象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办结人才住房入住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原租住房源;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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