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疫情期间交通补贴
补贴金额:
对输转到东部 4 市和第三方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补贴。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补贴。
输转地域范围:
劳务输转地域范围划分为天津、青岛、福州、厦门劳务协作区(东部 4 市)、除协作区外其他地区(第三方地区)、县域外省域内(省内就近就业)。
补贴对象及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对经省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县区劳务办、乡镇政府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输转补贴,输转补贴分为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