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
按照《》(荔教规〔2022〕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建议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申请积分,4月7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属街道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市积分受理。
三、请各单位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表》及时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表
2.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及积分制入学受理点
3.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积分制入学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荔湾区教育局 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区来穗局,020-81376169;区教育局,020-81948211、020-81942281)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表
附件2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及积分制入学受理点
附件3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积分制入学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荔教〔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