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省】凭证迁移户口政策指南
一、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招录、毕业的学生或者符合拟落户地迁移条件的,可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凭证迁移户口)》(必须)
2、居民户口簿 (必须)
3、《准予迁入证明》、《录取通知书》或者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就业合同》等证明材料(必须)
三、法律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四、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