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青浦区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高层次人才,一类为积分人才,不同类别的人才可享的补贴标准不同。
一、高层次人才:
D 类人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本区用人单位聘任的人员;
(2)在权威机构发布的财富 500 强、中国民营 500 强、中国民营制造业 500 强、中国民营服务业 100 强等担任过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财务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等。
对于新引进的 D 类人才,视实际贡献给予最高 4000 元/月的租房补贴;
E 类人才:
35 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被本区用人单位聘任的人员等。
本政策扶持的外籍或者无需参保的人才个人所得税需缴纳在青浦,其他人才个人所得税需缴纳在青浦并参加上海市社保。人才所在单位须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区属公司、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贡献度较大的其他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参公管理除外)。
对于新引进的 E 类人才,视实际贡献给予最高 3000 元/月的租房补贴。
二、积分人才:个人通用指标打分达到标准分值(45 分)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积分登记。
属以下人员可直接给予人才积分登记资格,即直接给予通用指标 45 分。
1.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才奖项人员;
2.各镇偏远地区从事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水利等行业工作者;
3.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
5.由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紧缺人才。
区人才办按年度公布人才积分最低奖励分值并确定奖励人员。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每月 1000 元、1500 元、 2000 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