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6日起,将溪湖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居仁路23#、21#楼;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小区14#、15#、16#、17#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将溪湖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居仁路25#、27#楼;溪湖区河东街道河沿社区河畔花园115-6栋;溪湖区河东街道河沿社区河畔花园115-7栋;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小区(除14#、15#、16#、17#楼外);溪湖区彩屯街道彩力小区;溪湖区彩屯街道彩发小区10#楼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