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起,市区适当扩大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家庭成员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二级残疾),同时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其他准入条件的无房家庭(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按照建筑面积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其他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按照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18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额=(保障建筑面积-该户住房建筑面积)×18元/㎡/月,每户每月托底保障360元。
上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核查认定,残疾人员家庭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