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珠海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执行新标准,新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珠海市此次新发布有变化的“三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省统一标准。缴费基数上限为,2020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缴费基数下限为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含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60%。即上限是22941元,下限是3958元。
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只设立了下限。2021年度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执行的新标准是,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费率之积缴纳工伤保险费。【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