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网址:http://rc.hengqin.gov.cn/)→业务办理→网上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将送达经办机构审核。
注:尚未在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的,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网上预审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办理“申请管理”栏查询进度。
(三)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果告知
1.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
2.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注: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入户所需材料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