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珠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申请条件
本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珠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网上办理指引
线上办理入口:点击查看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阅读须知
第二步:人脸识别
第三步:填写信息
第四步:上传资料
第五步:确认申请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领取方式可以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哦~
已经签发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哟~
珠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办理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其中任一种),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4、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个人在一年内申请3次以上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用途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