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3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中,外户口迁入的受限制情形以下几种:
1.无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犯罪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犯罪记录。
2.明确“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3.“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因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等被处理的记录”
除此之外,珠海这次可以说是大幅放宽入户政策,不但取消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放宽直系亲属投靠,将计生政策与户口迁移政策脱钩。还包括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管理等方面均有涉及,同时多种入户渠道和方式调整或优化。调整后的珠海入户政策将更加宽松,入户渠道更加丰富多样,入户手续也更加简便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