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居住房申请流程
申请租赁青年安居住房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后,发送到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邮箱(jmtwxsb@163.com)。
(二)审核。团市委自收到申请资料后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团市委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送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分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收到团市委送交的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江门市区青年安居住房租赁通知书》,并将申请人资料整体移交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后,通知申请人到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办理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协议)。申请人办好租赁手续后,分别自行前往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办理用电、用水、用气手续。
申请人办理租赁手续须持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的建设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青年安居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及大专毕业生)。
(二)在本市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等)。
(三)申请人在居住青年安居住房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政府任何形式人才住房补贴。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间青年安居住房,不能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