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办理指南(江门驾校学车)

地方特产2022-09-09 14:37:05未知

江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办理指南(江门驾校学车)

  一、申请条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二条规定。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为了规范和方便当事人申报,请各当事人按照《指南》办理业务。

  二、材料清单

  (一)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

  (二)材料目录

  1、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当事人驾驶证原件;

  3、校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三、流程说明

  第一步:

  到车管所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

  车管所内部核查资料;

  第三步:

  核查通过后,发放证件。

  四、办理地点:车管所(点击查看)

本文标签: ,当事人  ,驾驶证  ,原件  ,材料  ,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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