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姓名变更办理指南(江门市改名)

地方特产2022-09-09 15:13:44佚名

江门姓名变更办理指南(江门市改名)

  姓名变更更正(成年人)

  一、办理条件

  户口在江门市内的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情形外,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可以申请。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2、僧、 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3、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6、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说明

  网上申报平台:江门公安邑微警平台(在手机微信页面直接点击进入,也可以在江门公安邑微警公众号菜单栏进入)

  1、申请人在微信户政业务平台“成年人变更姓名”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进行网上初审核。

  3、业务申请提交后,公安机关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合规。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则进入审批流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则通过微信消息把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则会以微信消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

  4、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根据收到的提示信息, 须在30日内的工作时间带齐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服务中心现场办结。

  三、办理材料

  (注:上述申报入口可以查询下述材料样张)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持身份证照片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拍照

  2、姓名变更申请书

  按样板书写并拍照

  3、身份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面和底面

  4、户口簿

  申请人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页

  二)按需选择上传的材料照片

  1、证明材料

  与更姓名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可提供样张以外的其它证件)

  2、知晓证明

  如有单位或在校学生需提供单位或校方知晓证明

  3、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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