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规定
一、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女职工
基本产假:
注:目前江门产假天数按照广东省规定实施:2016年9月29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小孩的,江门市女职工生育小孩可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80天的奖励假,一共178天。
男职工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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