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江门工作满1年(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为依据);
2.申请时属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退休。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请人所在企业在申报系统上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三、受理机构(部门)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万元。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六、管理要求
(一)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每人只能申请一次。
(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核发程序如下:
1.网上审核。每年7-11月,受理机构(部门)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职业资格证书、缴纳社保、所在企业等信息进行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如发现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在企业。
2.公示公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12月前在门户网站公示当年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证书编号、职业(工种)、等级、拟发放补贴数额。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发放补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