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19第二次公租房分配对象(江门市2020年第二批公租房)

地方特产2022-09-09 19:38:43佚名

江门2019第二次公租房分配对象(江门市2020年第二批公租房)

  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共93户,主要是分配符合一房型、两房型和三房型条件的对象,具体如下:

  2019年7月22日前公示符合廉租户保障资格的1人家庭26户,2人家庭(夫妻关系)1户,2-3人家庭17户,5人家庭1户;符合公租户保障资格的1人家庭17户,2人家庭(夫妻关系)3户,2-3人家庭24户,4人家庭4户。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后,申请人凭租赁确认书及相关证件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房屋的公安门牌号码、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条约;

  (七)承租人已租住公房的,应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30日内退出原租住公房。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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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  ,分配  ,房型  ,公房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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