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受理范围
1、广州市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换、补)领期间申办临时身份证;
2、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身份证;
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可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领取凭证。
申办手续
方法1:网上预约
网址:http://gzhzyw.gzjd.gov.cn/house_client/dataExchange/getIdentityCardAcceptVerifyPage.do
点击打开网址,按指引操作填写信息,进行预约申请操作。预约后按指引到预约地点办理。
方法2:自助机办理
广州市户籍居民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可通过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的自助机自助申请补换领,同时选择申办临时身份证。
方法3:“粤省事”小程序办理
办理费用:
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当场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前台领取临时身份证,粤省事小程序办理需要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证件有效期:
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同等效力,但有效期只有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