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西安长安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通知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
二、补贴对象
在陕西省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的,在长安区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五、所需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请需要:
1、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影印件。
(二)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1、网页端
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
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七、注意事项
(一)创业失败人员、“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到长安区就业中心档案科现场办理。
(二)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1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1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2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三)在终审通过、初审不通过、复审不通过及终审不通过等这几种情形时,系统会发送提示短信,请您预留准确的电话号码,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四)2022年的社保补贴统一发放到个人的社保卡上,请未申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人员先申领并激活社保卡后,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
(五)已审核的补贴信息要在长安区政府网官方网站上对补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级业务部门将核拨我区2022年社保补贴资金。
(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
(七)档案在航天基地托管或养老在航天基地缴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建议于4月份后再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