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21〕129号)的规定,现对我市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等单位的稳岗返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天,自2021年9月10日至1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地的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将直接拨付至社保费缴费扣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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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以“免申即享”方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等单位(含因单位开户行信息错误导致“免申即享”拨付失败的企业等单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自行通过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采用全程网办的经办方式。
未能通过上述方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等单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凭《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