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人身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发生意外伤害(全球范围内24小时内),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公园、公厕等发生意外;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火灾和燃气、食物中毒等日常生活磕碰(例如:常见的开水烫伤、火灾烧伤、走路跌倒、交通事故、动物致伤、歹徒抢劫致伤等)均按保险责任规定负责赔偿。
【赔付标准】
可享受的保障 | 最高可获得的赔偿金额 | 投保人群 | 保费(每年/每人) |
意外身故、伤残 | 3000元 | 汕头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 10元 |
意外住院津贴 | 30元/天 | ||
汕头市范围内乘坐营运类机动车意外身故 | 30000元 | ||
乘坐营运类机动车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 30000元 | ||
乘坐营运类轮船意外身故 | 50000元 | ||
乘坐营运类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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