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兰州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地方特产2022-03-31 12:09:01佚名

2020兰州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兰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支持范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证明材料);

  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以上群体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负债率可控范围内(银行界定)不受其他贷款记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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