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二、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清楚说明企业的生产情况、用工情况、参保情况和裁员情况等;
2.《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1-12月地税部门的社保费征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不设定集中申报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内均可申领。
四、办理地点
部门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寄地址 |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8645020 | 东厦路60号 |
金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 88238861 | 金平区金砂街道汕樟路79号406室 |
龙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88940978 | 龙湖区大南山路3号长江公寓9-10栋首层 |
濠江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 87398178 | 濠江区海旁路濠江花园斜对面人社局办公楼3楼 |
澄海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5863845 | 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人社局A楼208 |
潮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 83613068 | 潮阳区棉城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407室 |
潮南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7913652 | 潮南区政府便民中心二楼215 |
南澳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6816932 | 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人社局三楼 |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