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1年度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8366元和3673元。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第四条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即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在办理10月当期缴费时应按该新标准缴交。
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请确保扣款账户资金充足,以免因欠费影响正常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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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2-09-10 18:44:17未知
汕头市2021年度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8366元和3673元。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第四条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即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在办理10月当期缴费时应按该新标准缴交。
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请确保扣款账户资金充足,以免因欠费影响正常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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