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失业补助金
申领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697.5元;缴费不满1年的,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09.25元。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最长享受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提交任何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点击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省平台)”进入页面。
2.点击进入后,在个人用户登陆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登陆”按钮进入。首次使用的需要输入个人信息组册登陆。
3.进入系统后在左侧蓝色菜单栏中找到“失业保险服务”点开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
4.点击右侧白色区域的“失业补助金申领”阅读业务说明后,点击“受理”按流程操作即可完成申领。
资格认证流程
1.失业人员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点击页面右侧“广东社保服务”专栏;或直接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点击进入)。
2.在“广东社保服务”页面“网上服务”一栏,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
3.输入个人信息,登录个人账号。
4.在左边侧边栏选择“失业待遇 -- 领取失业金期间签到”,点击“领取失业金期间网上签到”按钮,弹出办理须知页面,用户阅读办理须知内容,15秒后自动跳转领取失业金期间网上签到页面。
5.对于满足办理该业务的用户,会查出正在领取的失业金信息,勾选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签到成功”即业务办结即数据传回至业务系统。网上签到默认签到下个月,不可重复签到,如重复签到,系统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