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区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申请租住
人才公寓优先保障区内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租住,凡符合下列条件其一的,均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一、创新人才
1. 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2. 地方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云岭学者、高端外国专家、兴滇人才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春城人才计划”人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云南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3. 其他高层次人才。
主要包括:海外一流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本区内创办企业的非遗传承人及文创类人才。
二、创业人才
1. 在盘龙区自主创业,近3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2. 在盘龙区自主创业,年度纳税总额年增幅在20%及以上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3. 盘龙区重大招商项目、重点骨干企业、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三、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主要是指社会、行业认可但无学历、无职称的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