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的通告
为迎接汕头亚青会,打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展现汕头良好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政府拟对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进行景观升级改造。结合濠江区实际,现就实施濠江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项目拟在对礐石大桥南岸片区土地及构建物现状进行全面清查造册的基础上,通过征收、拆迁、整治、提升,助力打造礐石大桥南岸桥头绿地公园,同时对南滨路沿线进行景观提升。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礐石大桥南岸两侧(东至市公路局渡口,南至324国道,西至东港码头,北至汕头港)及南滨路两侧(礐石大桥南至澳头高速口道路)。区域现状设施主要有礐石大桥及大桥预留用地、军事基地、港口、码头、渡口、客运站、堆场、粮食仓库、仓储库房、工业厂房、办公楼房、商业用房等。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抢栽、抢种青苗、林木,不得新增鱼塘、放养物,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四、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环境品质提升工作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不得非法阻挠、变相阻挠项目推进。
五、对扰乱项目实施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妨碍征收拆迁工作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