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人才引育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引进的人才,须为2018年1月1日后来我市工作,同时须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三)到本市东南板块工作的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到本市西北板块工作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申请购房补助的,需落户肇庆。
二、申请材料
申请购房补助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落户肇庆证明(如户口簿或落户受理回执,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7.购置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报。在肇庆智慧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zqzhrs.cn 以下简称“智慧人社平台”)申报受理。
(二)线下申报。申请人依据个人申报事项,按申报程序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请事项及申请标准
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报。
1.用人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租房补贴(1500元/月,最长发3年);
2.用人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租房补贴(800元/月,最长发3年);
3.用人单位引进博士购房补贴10万元;
4.用人单位引进硕士购房补贴5万元。
住房保障类的补贴事项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补贴事项。
五、办理程序
各项补贴待遇原则上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予以落实,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
1.注册登录申请平台。申请人按要求注册登录“智慧人社平台”(www.zqzhrs.cn),在“人才服务”栏中完善个人真实信息。
2.网上申请及上传材料。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事项,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提交生成相应补贴的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及盖章确认后,再按要求扫描上传申请表等其他材料(彩色PDF格式)。
3.审核。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申请受理初审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复核。审核过程中,审核部门可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或补充材料予以核实。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退回给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相关审核部门提出意见,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4.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按财务规定进行划拨。
(二)线下申报(申报指引见附件2)
1.申报。申领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日期的,当年不再受理。
2.初审。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在申请表中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审核。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情况下可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审核。
4.资金发放。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按财务规定进行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