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结婚证补领指南: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办理对象: 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为经办结婚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机关;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
4.当事人持有《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5.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提供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2.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香港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4.澳门居民提供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5.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6.华侨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
7.外国人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四)相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三张2寸(宽5.3cm×高3.5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申请人提交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查看流程图:
接下来,按照系统提示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民政局现场办理即可。
预约须知:
1、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过时无法取消。没及时取消且未按约到场办理的,视为爽约。
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预约黑名单,180天内不接受预约:①180天内爽约2次;②180天内取消5次;③180天内爽约一次、取消2次;④30天内取消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