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收养入户办理材料(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

地方特产2022-09-12 07:37:08未知

茂名收养入户办理材料(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

  茂名收养入户:

  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或养母户口在我市的,被收养人可凭《收养证》申请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

  办理流程及时限:

  (一)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提出意见,报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二)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分局在接到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三)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本文标签: ,收养人  ,县级市  ,公安派出所  ,申请人  ,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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