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首先看你请什么假,假期分为女职工产假和计划生育休假。根据假期的类型和情况来计算津贴金额的。
问:那么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生育津贴按规定的假期,逐月直接拨付给参保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如果生育津贴<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已领取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的,应从生育津贴中将与其所领取的工资等额部分交回单位。
假期类型 | 假期天数 | 计算公式 | |
女职工产假 | 顺产 | 98天 |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
难产 | 98天+30天=128天 | ||
多胞胎 | 每生多1个增加15天 |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 15天 |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 42天 | ||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1天 |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2天 | ||
施行输卵管结扎 | 21天 | ||
施行输精管结扎 | 7天 | ||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 | 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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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项内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终止妊娠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安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