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来穗积分制管理要求,非学历在申请积分入学时可以加分。
根据最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年龄加分要求如下:
1.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分);
2. 专科(含高职)(20分);
3. 高中(含中职)(10分)。
备注: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学历加分提交材料一览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含高职)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核对);
3、无法进行在线认证的,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4、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原件核对)。
(二)高中(含中职)
1、学历为本省中专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