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2021年6月1日起,梅州市正式进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规定,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间,梅州市全市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例如,男方户籍在江西省、女方户籍在安徽省,但居住证发放地在梅州市梅县区,可选择在梅县区办理婚姻登记。
注意: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已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梅州市民政局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小程序提前预约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