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时间:
2021年底前申领
申领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3、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6%;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注意:“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及关停企业不能返还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本政策。)
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领取一次稳岗补贴,若申报时间太迟,导致跨年发放,则会影响次年的申领。
2、子公司的企业规模根据总公司来确定,不确定企业规模的可通过税务部门了解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