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项目 | 改革后 | 改革前 |
个人账户划入 | 160.42元/月 | 484.32元/月 |
门诊报销额度 | 约为10,100元/年 | 300元/月,且不累计,不滚存 |
门诊报销范围 | 与住院一致,CT检查、MRI检查、胃肠镜治疗等检查、治疗项目均纳入报销范围 | CT检查、MRI检查、胃肠镜治疗等大部分检查、治疗项目均不在报销范围 |
“小点”报销比例 | 85% | 80% |
“大点”报销比例 | 70% | 转诊前:45% |
转诊后:55% |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非基层医院报销比例 | 70% | 65% |
住院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250元 | 一级医院:28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二级医院:560元 | |
三级医院:1,000元 | 三级医院:1,120元 | |
门诊选点数量 | 3个:大点、小点、中医 | 2个:大点、小点 |
“小点”就医自负费用比较 |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1,069.47元(160.42元/15%)时,个人自付费用可由改革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 |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784.32元(月度限额300元+484.32元)时,个人自付费用才能由改革前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如高于784.32元,个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现金。 |
“大点”就医自负费用比较 |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534.73元(160.42元/30%)时,个人自付费用可由改革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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