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和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三、考点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来(返)黔考生,须严格按照卫健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相关机构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或以何种方式进行考试。
附件: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