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1、办理条件
与各社保机构建立参保缴费关系的参保人
2、申领所需资料
(1)死者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身份证
(2)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发票
(3)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没单位的需提供办理人身份证
(4)本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有多地参保并在我局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由其单位或亲属提供其他参保地社保机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保证明(要注明其退保的参保时间段)
(5)外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在我局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其单位或亲属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是否参保和支付死亡待遇证明
(6)代办人身份证和申领人关系证明资料
(7)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8)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在职人员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法定继承人办理)先到地税局办理停保手续,然后提交申领所需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