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澳同胞定居入户居住证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3 03:43:17佚名

阳江港澳同胞定居入户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资格与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报居住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2、申请人的出入镜证件(一般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人在本市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申请人的大1寸彩照相片一张及相片回执单。

  三、办理流程

  1、港澳台居民在到达我市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居住证办理申请。需提交本人出入境证件、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派出所受理后1个工作日完成核对;县(区)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制证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县(市、区)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发放工作。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本文标签: ,申请人  ,证件  ,居民  ,居住证  ,工作日内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