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普宁市未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上临时车牌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3 09:03:03佚名

揭阳普宁市未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上临时车牌条件

  揭阳普宁市未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登记备案及上临时车牌条件

  1.登记车辆:车辆所有人在2021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统称“超标车”),均列入备案登记、核发临时牌证的车型范围。经核查,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超标车”不予备案登记。

  2.登记对象:凡具有普宁市户籍或外地户籍取得普宁市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的,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人员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申请“超标车”备案登记,实行“一人一车”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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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普宁市  ,备案登记  ,户籍  ,电动自行车  ,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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