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3 11:22:05佚名

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揭阳居民:

  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台湾居民:

  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户口簿  ,台湾  ,居民  ,揭阳  ,血亲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