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门诊用药是否可以报销?
【回答】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可以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待遇、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住院待遇。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办理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还需持门诊治疗重症专用病历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待遇说明
报销条件:此项待遇的享受对象为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报销限额:高血压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两病” 并发的月度支付限额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