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申领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申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通过手机终端或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手机端:使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粤省事”,然后登录微信“粤省事”,使用“社保”服务的“失业”中“失业补助金申领”功能,按操作要求办理申领。也可以下载广东人社APP办理。
网页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专栏(http://hrss.gd.gov.cn/gdsbfw/)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相关业务。
2、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
办理地点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企业保险待遇核发科
办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东侧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副楼社保经办大厅窗口
办公电话:06638228204
办公时间:5月至10月,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2:30-4:30; 11月至4月,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50,下午2:00-5:00;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2:30-4:00。
位置指引: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东侧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副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