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产检费如何用报生育险?
孕产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人头包干结算,与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实行同步“一站式”结算。
因客观原因未能实现“一站式”结算的,职工参保人可以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婴儿出生证、社保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材料或承诺书。
咨询方式
市社保局医保科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08:30-12:00、14:30-17:30)都有安排工作人员接听咨询热线(0763-3376210)。若遇到通话故障或占线情况,请市民在工作时间内进行重拨,也可拨打医保科后台电话(0763-338348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