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清远市居民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2-09-14 01:05:43佚名

清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清远市居民养老保险

  清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参保条件

  1.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一、年龄条件:

  1、正常年龄条件:男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

  2、特殊工种(具体工种目录和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提前退休年龄条件: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二、缴费年限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含异地转移)。而养老待遇的核发根据退休当年度的职工社平工资和参保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来核定。

本文标签: ,条件  ,养老保险  ,参保  ,工种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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