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得过新冠肺炎的人还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吗?
答:建议不接种新冠疫苗。虽然基于现有已发表信息,在包括中国香港、比利时、荷兰、美国等地通过基因测序的结果均发现再次感染现象,无法得出一次感染终身免疫的结论,但一般来说,感染过传染病或无症状感染,均会产生相应的抗体,应该具有类似接种疫苗的保护作用,建议新冠肺炎康复者或无症状感染者不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对象有以下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
2、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3、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4、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5、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8、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9、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1、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