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持有本区域的电子驾照到未开通电子驾驶证的城市,可能不被交警认可。所以,建议需要经常前往外地或常住外地的车主随身携带驾驶证。
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后,公安交管部门仍按规定核发“纸质驾驶证”。
“纸质驾驶证”的具体使用场景如下:
① 路面现场执法。不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服务网点参加满分教育。
② 非现场违法处理。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12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③ 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
④ 交通事故处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