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民保年赔付总限额:150万元
赔付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
续保客户赔付比例85%,新保客户赔付比例80%。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或意外接受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符合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韶关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
赔付比例80%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韶关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韶关市民保保障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