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广东韶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2-09-14 14:26:07未知

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广东韶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应当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全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自愿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注意:

  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雇工  ,军籍  ,企业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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