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地方特产2022-09-14 17:12:37未知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说明

  为加快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进一步放宽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方案》《郑州市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计划方案》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国家 “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确定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27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郑州市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计划方案》,提出“进一步放宽郑州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我市中心城区居住、就业、学习的人员,可自愿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市公安局在我市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起草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郑州市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计划方案》《2021年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市公安局深入研究国家、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在我市2017年和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起草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后,多次召开各级户政部门和基层户籍民警座谈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对《意见》进行讨论,并进行数次修改,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内容。按照“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第三部分:改革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从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个方面,扎实做好户籍管理基础工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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