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家长无须跑多个部门、填多份表格,在“粤税通”“粤省事”线上平台即可办理缴费,平均办理时长从原来的35天缩短至1天内,真正实现新生儿“秒参保”“掌上办”和医保报销费用即时结算“免垫付”,切实减轻新生儿家庭负担和后顾之忧。
参保:
1、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社保局、医保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到税务部门缴费(或者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自助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凭户籍登记凭证、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其中,从出生之日到办理参保登记时限止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可选择同时缴纳两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如果当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不给予报销当年度的医药费用。
2、新生儿在出生后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须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社保局、医保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缴费,自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孕期满24周起的孕程婴儿可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无须立即办理户口,新生儿母亲可作为申请人(可委托办理),在全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填报《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进行登记,使用“粤税通”“粤省事”等掌上办即时缴费,实现登记缴费“一站式”办理。